邵院教通[2016]67號
關于組織申報校級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
和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我校專業實踐教學改革,加強學生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培養,根據《邵陽學院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邵院政字[2015]49號)要求,學校決定啟動校級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以下簡稱“基地”)和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基地由教學單位聯合企業進行申報。校企雙方已正式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并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基地的建設和管理。
2. 基地依托單位應是經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有一定的行業影響力,具備較好的教學條件設施和滿足需要的學生食宿條件。
3.申報的基地應連續三年承擔相關專業的實踐教學任務且取得較好教學效果,初步形成了符合專業人才培養規律的實踐教學模式及相關教學文件,具有一支理論與實踐結合的高素質教師隊伍。
4. 申報中心在開展學生創新訓練方面具有較好的工作基礎,在省級以上大學生學科競賽、創新性實驗項目等方面已取得明顯成績。
5.申報中心應在開展校際交流合作、接受外校師生進修培訓或創新訓練等方面作出承諾,已充分發揮其示范輻射作用。
6.已立項的省級“基地”、“中心”不再參與校級申報。
二、申報程序
1.各教學單位申報。各教學單位按照申報條件和《邵陽學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項目指南》(附件1)以及《邵陽學院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建設項目指南》(附件2)擇優向學校推薦申報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和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建設項目,各教學單位限額申報 “基地”和“中心”各1項,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可以不申報。申報項目須填寫《邵陽學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示范基地項目申報書》(附件3)或《邵陽學院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項目申報書》(附件4),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
2.學校評審。學校組織專家對各教學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并將結果予以公示。
三、材料與時間要求
1.申報截止時間。申報單位須在11月4日前將項目申報匯總表一份(見附件5)、各項目的申報書、具體建設方案(一式三份)和相關支撐材料(一式一份)交教務處,并將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2.學校評審時間。學校將于11月底完成評審。
聯系人:譚慧琳
聯系電話:15807396987
電子郵箱:tanhuilinsy@126.com
附件:1. 邵陽學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項目指南
2. 邵陽學院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建設項目指南
3. 邵陽學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示范基地項目申報書
4. 邵陽學院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項目申報書
5. 邵陽學院2016年校級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和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項目申報匯總表
邵陽學院教務處
2016年10月12日